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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该律师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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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11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程豪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41075593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996224164
代表案例:2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程豪律师刑辩团队秉承“快速、专业、有效”刑事辩护理念,专注于金融领域、税务领域、职务犯罪领域刑事辩护,在多起案件取得不予起诉、缓刑、罪轻 辩护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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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中,企业经营涉及假冒品牌产品销售时,往往面临高额经济损失和刑事处罚风险。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的当事人,容易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陷入困境,导致辩护不利。此类案件涉及复杂的商标法及刑事法律适用,需要专业律师介入。接下来本文将介绍一位来自南京的律师程豪,该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缓刑。
南京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该律师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根据线索,协同南京市质监局对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山北东XX厂房及仓库的XX有限公司进行查处,现场查获大量假冒的“公元”“金牛”“中财”等品牌的管材、配件。原来,该公司于2009年6月11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XX占股95万元,戴某某占股5万元。公司成立后,黄XX负责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工作,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孙XX、孙XX分别负责PPR和PVC管材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二人每月获取约7000元工资

经审计,该公司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合计人民币128XXXX9195.75元,未售仿冒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此时,黄XX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面临着严重的刑事处罚

在这关键时刻,程豪律师介入此案。程豪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410755934,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

案件存在诸多难点。一是涉案金额巨大,销售及未售仿冒管材金额累计较高,这在量刑上会是一个不利因素;二是证据较为复杂,涉及大量的销售记录和审计报告,需要精准梳理;三是多名被告人的责任划分较难确定,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和参与程度需要准确界定。

针对这些难点,程豪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规定,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他调取了公司近5年的详细销售记录和财务账目,对每一笔交易进行分析,以确定各被告人的实际参与程度和责任大小。在与司法机关沟通时,程豪律师充分发挥其出色的沟通能力,清晰地阐述各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作用和主观恶性程度。对于孙XX、孙XX,程律师强调他们只是普通员工,受公司安排进行生产工作,主观恶性较小。

最终,在程豪律师的努力下,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黄XX等被告人被判处缓刑。这一结果让当事人避免了长期的牢狱之灾,也为他们的生活和企业的后续发展保留了希望。

此案例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企业而言,警示其要合法经营,避免触碰商标侵权的红线;对于涉嫌犯罪的当事人来说,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在司法实践中,准确界定各被告人的责任大小,有助于实现司法的公平公正;同时,也提醒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准确适用法律和证据规则对于案件的公正处理至关重要。程豪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执业证号为13201201410755934的程豪律师,以其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为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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