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未成年人的重大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控犯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同时还涉及其他关联犯罪。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公诉机关提出了明确的量刑建议,被告人面临着长期监禁刑罚。
李晖律师在处理此类刑事案件时,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方法。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即拘留至批捕的37天内,李晖律师深知时间的紧迫性,虽此时尚无卷宗,但他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尽快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或《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试图在批捕前说服检察官不捕,为改变当事人命运、争取后续缓刑甚至撤案做努力。
首次会见被告人时,李晖律师不仅了解案情,还向被告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在侦查人员讯问下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同时,考虑到嫌疑人处于信息封闭状态,极度焦虑,李晖律师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家人问候,稳定其情绪,建立信任关系。
在阅卷环节,李晖律师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寻找前后矛盾、逻辑不通或与其他客观证据相悖之处,以此作为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控方证据体系,监督侦查行为。
庭审发问时,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律师关于坦白、初犯、认罪态度等关键辩护意见。依法判决被告人构成指控罪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定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无前科、可教育改造等从轻情节;在法定幅度内依法量刑,最终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在多重从重情节并存的情况下,通过精细化辩护实现了量刑稳定、结果可控、罪责刑相适应。对于被告人来说,律师的辩护让其在法律框架内获得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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