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委托:高效调解金融纠纷
2025年4月,某银行委托项婷律师处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5年11月18日,被告程某与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其妻子肖某签订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时两人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名下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登记。贷款到期后,被告仅偿还部分利息,尚欠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
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了解到被告经济困难希望分期还款,评估后制定调解策略。在调解中,为银行争取到明确的分期还款计划,2025年11月20日前偿还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2026年4月2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保留抵押权及优先受偿权,约定如被告任一期未按时还款,银行可就抵押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还争取到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快速获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节省了时间和诉讼成本。
再次委托:应对被告缺席难题
同年9月,银行又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委托给项婷律师。2015年11月,被告熊某、张某与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借款28万元并以房屋抵押担保。截至2025年7月21日,两被告尚欠本金5万元、利息1350元及罚息11337.3元。两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项婷律师全面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根据还款情况及时变更诉请,将本金从10万元调整为5万元。论证逾期利息及罚息的计算依据,主张逾期年利率按期内利率9.72%加收50%即14.58%计算,获法院支持。主张抵押权优先受偿,法院依法支持。最终法院缺席判决,银行实现全额胜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次委托:小额诉讼快速维权
同月,银行还有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委托项婷律师。2021年10月,被告朱某将建房木工工程交由原告万某承包施工,2023年3月31日双方结算,被告出具欠条,载明下欠32500元。此后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于2025年8月22日诉至法院,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项婷律师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法院依法适用该程序,一审终审。应对被告缺席审理,向法庭提交完整证据材料,申请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劳务费32500元,案件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且判决为终审判决。
后来银行负责人对朋友说,项婷律师办事让人放心,有纠纷就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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