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隆律师个案开篇:案件受理
2023年7月,李兴隆律师所在律所迎来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委托人王X带来了与某开发投资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催款记录等材料。协议约定王X分两批次向开发投资公司出借共计4000万元,第一批次2000万元已交付,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6.5%,若逾期还款需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维权费用,建设工程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借款期限届满后,开发投资公司未按约还本付息,仅支付部分利息,王X也未按约定交付第二批次借款。
一审情况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三方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开发投资公司未按期还款构成违约,王X未交付第二批借款也构成违约。法院对高额逾期利息不予支持,仅按年利率6.5%计算利息,结合案件情况酌情支持律师费20万元,判决开发投资公司偿还本金2000万元、剩余利息130万元及后续利息,并支付律师费20万元。
二审抗辩
借款人不服一审判决,以律师费过高、显失公平为由提起上诉。李兴隆律师作为被上诉人代理律师,当庭答辩。在法庭上,李兴隆律师拿出协议,指出案涉协议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维权律师费,且委托人支付的律师费符合当地收费标准。同时,李兴隆律师在一份材料空白处写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此来强调此次抗辩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他结合案件标的、复杂度、双方违约情形,详细阐述一审法院酌情认定20万元律师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终审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兴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王X的2000万本金、利息及20万元律师费的核心权益得到了保障。案件结束后,李兴隆律师在服务记录上写下“严谨对待每一起案件,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此次案件的胜诉,充分体现了李兴隆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核心执业理念,严谨对待每一个细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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