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抚州的一起案件中,发生了一起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共同犯罪。多名被告人将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成具有治疗、预防疾病功效的保健品,通过会议营销、免费礼品、虚假效果分享等手段,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本案的客户是被告人A,他是一名普通务工人员,受雇从事辅助性工作,在这起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他未参与策划、分赃,主观恶性较小,获利仅数万元,而且家庭困难,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并照料残疾家人。
魏建明律师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10201610831515。他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成功办理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此次,魏建明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A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魏建明律师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性和负责的态度。他首先全面进行了阅卷工作,一共阅卷3次,深入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同时,他多次会见被告人A,厘清了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时长、获利金额以及主观认知。为了给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魏建明律师主动调取了家庭困难证明、残疾证明、子女抚养材料等,结合当事人坦白、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等情节,形成了完整的从轻、减轻处罚证据体系。
魏建明律师不仅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担任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抚州市青年律师公益宣讲团成员以及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职务。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通过全案证据比对,清晰区分了组织者与普通员工的行为边界。明确当事人仅执行指令、不参与决策、不支配赃款、不主导宣传,成功剥离了主犯责任,避免当事人被拔高至十年以上量刑区间。
针对涉老诈骗严惩组织者、轻处基层参与者的裁判导向,魏建明律师紧扣司法政策,提出当事人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社会危险性低的辩护观点,为法院适用缓刑提供了充分依据。而且,他从侦查到审判全程跟进案件,保障当事人供述自愿真实,及时与公检法沟通意见,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家庭稳定。
最终,法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系从犯,具有坦白、全额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家庭特殊困难等多项从宽情节。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实现了实刑转缓刑,当事人无需羁押,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客户对魏建明律师的评价是专业又负责,魏建明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当事人守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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