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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引争议,成功免除一方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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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64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施政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61099323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918524270
代表案例:54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婚姻家室、房屋买卖、等多方面案件,严谨求真,抓住每一个细节,以成为一个正义专业的法律人为方向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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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方X起诉于XX、黄XX民间借贷纠纷,要求归还40万借款及利息,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施政律师代理被告黄XX,经审理,法院认定于XX还款付息,因原告无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驳回原告要求黄XX共同还款的请求,成功维护了黄XX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纠纷引争议,成功免除一方还款责任

民间借贷是常见的资金融通方式,但其中也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和纠纷。今天要讲述的这起发生在上海市普陀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涉及到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而在这场纠纷中,施政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当事人成功化解了危机。

案件的原告方X称,在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间,被告于XX向她借款共计65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其母亲徐XX转账的10万元,于XX也确认收到了这笔款项并出具了借条。后来于XX归还了25万元,尚欠40万元本金。2016年10月,于XX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每月还款1.5万元直至还清本金,并加付利息。方X认为借款利息应按月利率2%计算,同时由于于XX和黄XX是夫妻关系,且黄XX提供名下股票账户给于XX使用以转移借款,所以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黄XX承担共同还款义务。

被告于XX承认借款事实,同意归还剩余本金,但表示借款未约定利息,不同意支付。而被告黄XX则坚称对这笔65万元的借款不知情,也未参与借款过程,且借款数额巨大,明显超过日常家庭生活所需,于XX是以个人名义借款,并非基于夫妻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因此不同意承担还款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施政律师作为被告黄X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了诉讼。施政律师是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及资深执业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拥有超过十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已处理过500+案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与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都颇有建树。

施政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他深知在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中,关键在于判断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施政律师通过对案件证据的细致审查和研究,发现原告方X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庭审过程中,施政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辩论能力,清晰地阐述了黄XX对借款不知情且未参与借款过程的事实,强调借款数额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他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反驳了原告要求黄XX承担共同还款义务的主张。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认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于XX应归还原告方X借款40万元及相应利息。但由于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黄XX承担共同还款义务的请求。

施政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取得的成果是显著的。他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出色的庭审表现,成功为被告黄XX免除了共同还款责任,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体现了施政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办案能力,也彰显了他“委托人的权益至上,每一份委托皆为责任”的执业理念。

施政律师始终立足客户需求,摒弃标准化办案模式,为每一位委托人量身定制最优解决方案。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只有深入了解案件细节,才能制定出最有效的辩护策略。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施政律师以极致的细心、耐心与责任心,全程为黄XX保驾护航,最终为她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施政律师的成功案例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涉及民间借贷和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时,要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当遇到法律纠纷时,选择专业、负责的律师至关重要,施政律师将继续以严谨的态度、丰富的经验和诚信的品格,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可信赖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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