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我在建筑工地作业时从架子上摔落,导致左跟骨骨折,被认定为工伤(拾级伤残)。这原本就是飞来横祸,没想到后续的维权之路更是艰难。此前我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驳回了全部请求。当时我真的特别无助,咨询了一些人,得到的回复都让我很没底,感觉这赔偿是拿不到了。
就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我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的黄宇杰律师。黄宇杰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从2022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尤其在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80余件。了解到这些信息后,我觉得看到了一丝希望。
委托黄宇杰律师后,他马上开始了行动。一审阶段,在[具体开庭时间]的法庭上,黄宇杰律师重点论证违法分包情形下用工主体责任的法律适用。他指出被告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应承担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劳动关系为前提。这一精准的论证,让法院认定被告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核定为47078.9元。我当时在法庭上,看到黄律师思路清晰、有理有据地阐述观点,心里踏实了不少。
一审虽然支持了部分请求,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请求被驳回。黄宇杰律师没有气馁,在二审阶段继续为我争取权益。在[二审开庭时间]的法庭上,他针对一审未支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裁判,重点援引相关法规,强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组成部分,被告违法分包不能免除该责任。同时,他还通过庭审举证,纠正了一审法院“劳动者申请追加第三人”的事实认定错误,强化了被告对违法分包行为的自认。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按2023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核定为44484元。
最终,二审改判我获赔停工留薪期工资47078.9元加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4484元,总共91562.9元(不含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弥补了我受伤期间的经济损失,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黄宇杰律师用他的专业和执着,为我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让我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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