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辽宁大连,男子双X与邻居4人聚餐时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邻居两次落入下风后持刀返回、在公路上辱骂,双方又扭打在一起。3日后邻居报案,鉴定为轻伤二级,邻居主张双X构成故意伤害罪。
阎乔律师于案发后接受委托。阎乔律师是法律硕士,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深耕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尤其擅长合同、家事案件等。本案涉及刑事犯罪的认定,其在刑事领域的丰富经验与本案需求相匹配。
接案后,阎乔律师首先仔细分析违法现场情况。他发现违法现场涉及三处且性质不同,鉴于其发表过《公司董事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研究》,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所以能精准判断第一现场双方互殴违反治安处理条例,第二现场双X有正当防卫理由,第三现场邻居涉嫌违法挑唆。因为无法确定是哪个现场造成邻居轻伤二级,所以他依据疑罪从无原则提出双X不构成故意伤害。同时,考虑到其拥有CFA证书、SAC分析证书、SAC基金证书,具备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他还注意到邻居三日后报警验伤,质疑彼时伤与双X的殴打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最终,公安机关组织调解,双X给付基础医疗费,未正式立案。结案前,阎乔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详细的法律分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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