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被继承人安X去世,遗留了257766.73元的住房公积金。原告韩XX是被继承人的母亲,被告安X慧是被继承人的女儿,两人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离婚后,被告一直由被继承人抚养,而原告年事已高,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在遗产分割时,原告主张应多分遗产,但双方就继承比例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原告委托郑汉斌律师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案涉住房公积金,同时考虑到自己年老无收入来源,希望能多分一些,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郑汉斌律师在执业第3年时遇到了此案。在梳理证据链时,他以原告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为核心依据,结合《民法典》中关于遗产分配应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继承人的规定,提出了多分遗产的合法主张。在法院组织的调解过程中,郑汉斌律师围绕原告高龄、无收入等客观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成对方理解与让步。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原告韩XX分得案涉住房公积金的60%,即154660元;被告安X慧分得40%,即103106.73元。住房公积金由原告领取,原告在领取后7日内要向被告支付相应份额,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5166元,减半收取2583元,由原告韩XX负担。
郑汉斌律师长期认为,在遗产继承纠纷中,准确适用法律依据和结合情理进行调解十分关键。此次案件中,他精准适用法律,为原告多分遗产提供了坚实支撑,在均等继承基础上,帮助原告争取到60%的继承份额,显著提升了继承利益。同时,以调解方式结案,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避免了诉累,维护了家庭关系的稳定。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遗产继承时,如果涉及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应充分考虑法律规定的照顾原则。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被继承人在世时,可以提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遗产分配方式,避免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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