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女士初次找到高晗律师时,她神情憔悴,肢体三级残疾的她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她拿出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等材料,哭诉着婚后长期遭受丈夫的不尊重与不关心,某晚还被丈夫酗酒后暴力殴打,导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被迫离家报警。张女士身心受创,坚决要求离婚,并让丈夫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还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试图让原告净身出户。而张女士作为残疾人、无固定收入且遭遇家暴,处于极度弱势,维权艰难。
高晗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提交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完整证据,目的是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接着,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互不追责”的抗辩,高晗律师明确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于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他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最终,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意见。法院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张女士的核心诉求全部实现。
类似的情况还有一件。在一起未成年无证驾驶交通肇事案中,原告夜间正常骑行电动车时被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撞倒致重伤。高晗律师代理伤者维权,固定全部损失证据,深挖责任主体,依法激活交强险,精准计算赔偿项目。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7万余元,肇事方、监护人、车主、出借人连带赔付15万余元,为重伤受害人拿到了足额赔偿。
判决下来后,张女士拿着判决书,眼神中多了一份坚定。她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生活也将迎来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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