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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从轻处罚辩护意见,被告人获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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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46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冯从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16人 执业12年
律所: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920141085604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0578168
代表案例:4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主要擅长的业务领域:刑事辩护、房地产业务、合同纠纷、公司法务、人身损害等。坚守“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非讼案件上千件,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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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宁德市蕉城区被告人陈XX因欠债将儿子卖掉,构成拐卖儿童罪。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冯从福律师为其辩护,指出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要求从轻处罚。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提出从轻处罚辩护意见,被告人获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决

在宁德市蕉城区,被告人陈XX因深陷债务困境,做出了将自己儿子卖掉还债的错误决定。2013年7月,他通过同案犯介绍与买家达成“送养”协议,8月4日以16万元价格将儿子卖给他人。这一行为不仅严重违反法律,还对其儿子的人身权益造成极大危害,使孩子陷入被非法交易的境地。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在这起案件中为被告人陈XX提供辩护。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冯从福律师凭借其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所积累的扎实法学功底,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他发现被告人陈XX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过程中,冯律师结合自己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将这一情况清晰地向法庭阐述。他曾处理过多起刑事案件,深知如实供述在量刑中的重要性,所以着重强调这一点,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随着案件的推进,冯从福律师进一步指出被告人陈XX认罪态度较好。他在过往处理类似案件时,就善于把握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对案件结果的影响。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与被告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到其真诚悔悟的态度,并将这一情况客观地呈现给法庭。他认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衡量其社会危害性和改造可能性的重要因素,应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在法庭辩论环节,冯从福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有条理地阐述自己的辩护观点。他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如实供述和认罪态度的规定,强调被告人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他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在庭审中表现出较强的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让自己的观点更具说服力。

最终,法院采纳了冯从福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陈XX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50000元,同时责令其退出违法所得。冯从福律师因其专业的辩护表现,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在当地法律界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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