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能文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是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和政府公共法律服务。在政府及国有企业法律服务领域、董监高职务犯罪、建工串通投标罪等刑事领域经验丰富,还代理过多起亿以上标的诉讼案件。
在这起景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是工程承包方,被告是发包方。争议焦点在于工程款项的结算,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足额工程款,而被告则称原告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应全额支付。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部分工程进度的确认单以及一些往来的函件。然而,关键缺失的证据是关于工程实际完成量的详细记录以及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证明。没有这些证据,原告很难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汪能文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他申请调查令,前往相关部门调取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审批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辅助证明工程的实际规模和应完成的工作量。其次,他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了现场勘查和测量,形成了详细的勘查报告,明确了工程的实际完成量。此外,还收集了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采购发票、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工程的投入成本。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律师联系了专业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对工程进行了全面鉴定,出具了工程质量合格的鉴定报告。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称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是原告单方委托,不具有公正性;工程实际完成量的勘查报告是原告自行组织人员进行的,存在偏差。汪能文律师回应称,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是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鉴定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工程实际完成量的勘查是由专业人员按照规范进行的,并且有相关的记录和影像资料作为佐证。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及相应利息,案件以原告胜诉告终。
汪能文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有一套自己的方法论。优先核查与案件核心争议相关的关键证据,如本案中的工程实际完成量和质量证明;优先收集官方文件和专业机构的鉴定报告,增强证据的可信度;优先对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应对对方的质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