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X诉至锦州市XX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争夺婚生女抚养权,并要求女方杨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双方在婚生女抚养权归属与抚养费承担问题上僵持不下,多次协商无果,女方杨某陷入了可能失去孩子抚养权的不利局面。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来自辽宁锦州的李楠律师手中。执业期间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的李楠,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李楠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事实,制定了“稳抚养权、谈抚养费、促调解”的诉讼策略。她重点固定孩子长期随母亲生活的关键事实,因为孩子自出生后主要由杨某照料,熟悉母亲的生活环境与照料方式,变更抚养权将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稳定性,这是法院裁判抚养权的核心考量因素。同时,针对男方主张的1500元/月抚养费,李楠律师结合锦州市本地生活水平、5岁孩子实际生活教育支出,以及男方的经济收入情况,明确指出该标准远超本地合理水平,还向男方阐明,若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应依法承担抚养费,而非反向要求女方支付。
庭审调解阶段,李楠律师围绕“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与男方王X、承办法官展开多轮沟通。她向男方清晰说明孩子随母亲生活的稳定性与必要性,强调变更抚养权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促使男方放弃争夺抚养权。另一方面,结合本地生活成本与男方经济能力,李楠律师提出男方每月支付650元抚养费的调解方案,既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也兼顾男方的实际支付能力,避免后续履行纠纷。同时,针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儿童座椅,李楠律师提出归女方所有的调解方案,快速解决财产争议,减少双方分歧。
最终,在李楠律师的专业调解与法律分析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孩子由被告杨某抚养,原告王X每月支付650元抚养费,共同财产儿童座椅归被告所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李楠律师帮助女方成功保住了孩子的抚养权,同时锁定了合理的抚养费标准,让女方以最低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化解了离婚纠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