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真相拆解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真相拆解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01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常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1711259447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934648676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李某因被指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常洁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通过全面阅卷和多次会见当事人,查明案件核心事实,确定两大辩点。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案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随后并案审理。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真相拆解

李某接到立案通知时,整个人如遭雷击。某市公安机关以他是四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由将其抓获,一审法院更是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五年。走投无路之际,李某及其家属找到了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常洁律师。常洁律师执业多年,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四百余件,尤为专精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

常洁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展开了全面的工作。她先是仔细地查阅了案件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此前她处理过一起相似的经济犯罪案件,深知证据链在这类案件中的重要性。之后,她又多次会见李某,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通过这些工作,常洁律师查明了核心案件事实:虽然李某签署了实际控制人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上是由郭某掌控的,所有虚开行为都是郭某指使会计张某具体实施的。

基于这些事实,常洁律师确定了两大核心辩点。一方面,她指出李某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该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她在辩护中详细阐述了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并结合案件证据,说明李某并不符合这一认定。另一方面,她提出郭某、张某系本案主犯,为了查清全案事实,应该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常洁律师还凭借自己在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担任秘书长、理事的经验,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

二审庭审中,常洁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运用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对证据链进行了细致的拆解。她清晰地指出了原证据中存在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有力地反驳了控方的观点。她的表现赢得了法庭的尊重和认可。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常洁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某案与郭某、张某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常洁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凭借全面的调查、精准的辩点确定以及出色的庭审表现,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实至名归。她以自己的专业和尽责,为当事人筑牢了法律防线,全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诉讼权利。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