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被告人将普通食品虚假宣传为有治疗、预防疾病功效的保健品,通过多种方式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告人A是一名店员,属于从犯,他是普通务工人员,受雇从事辅助性工作,未参与策划、分赃,主观恶性小、获利数万元,且家庭困难,需抚养未成年子女及照料残疾家人。面对检方的指控,被告人A陷入困境,其家属找到魏建明律师寻求帮助。
魏建明律师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接手案件后,他开始了细致的审查工作。首先,他逐页比对上千页的卷宗证据,发现部分证据对被告人A参与决策的描述模糊。他通过与其他被告人的口供交叉验证,确定被告人A仅执行指令,不参与决策,这为后续将其从主犯责任中剥离奠定了基础。魏建明律师比对过上千份证据,丰富的经验让他能敏锐地捕捉到这些关键信息。
接着,魏建明律师锁定证据中的日期,发现被告人A的工作时长较短,进一步证明其在犯罪中的作用较小。他还调取了被告人A与上级的微信记录,发现其只是按照指令行事,未主导宣传。同时,魏建明律师申请气象数据,排除了一些可能影响案件判断的因素。
魏建明律师作为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他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公司的入库系统数据,发现被告人A未参与赃款支配。调取出勤记录,再次确认其工作的辅助性质。最后,他申请笔迹鉴定,确定部分关键文件并非被告人A所签。
最终,法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系从犯,具有坦白、全额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家庭特殊困难等多项从宽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避免了其被拔高至十年以上量刑区间,实现了“实刑转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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