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方向
代理21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告人、工伤行政确认案原告。
案情内容
2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20192020年,宗X等21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通过出售账号、银行卡等为网络赌博平台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宗X违法所得74.5万元,多人参与其中获利。案发后部分人自首、退赃。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9年11月起,李X购进含西布曲明的“三无”减肥食品销售,金额3万余元,获利2万余元。2021年4月自首,后脱离监管被抓,其曾因非法行医罪在缓刑期。
工伤行政确认案:2018年7月,夏XX受单位指派参加比赛,训练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家属董X不服起诉。
律师策略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详情,迅速制定以下策略:
一是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协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与检察机关就量刑建议积极协商,挖掘当事人自首、退赃等从轻情节。
二是在工伤行政确认案中,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夏XX受单位指派参加活动的证据,论证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庭审交锋
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坚持按较高量刑标准建议,律师提出当事人有自首、如实供述、部分退赃等从轻情节,应从轻处罚。如“被告人冷X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应从轻处理”。
工伤行政确认案中,人社局坚持认为夏XX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律师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夏XX受单位指派参加活动,训练时死亡应认定为工伤,“夏XX是因单位组织活动进行训练死亡,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案件结果
2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法院认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采纳律师从轻处罚观点,判处宗X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冷X等部分被告人获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元,其余被告人判拘役或缓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追缴。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法院认定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撤销前罪缓刑数罪并罚,采纳律师坦白等从轻观点,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36元。
工伤行政确认案:法院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采纳律师观点,判令被告两个月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本案取得撤销不利决定的结果,为当事人争取到获得工伤赔偿的机会。
律师总结
本案在案件复杂、当事人面临不利局面的情况下,凭借律师在认罪认罚程序中的量刑协商能力及行政诉讼中的专业论证能力,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撤销不利决定的成果,充分展现了在刑事辩护及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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