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自诉 > 可自诉的刑事诉讼有哪些

可自诉的刑事诉讼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727人看过
刑事自诉专业律师 张虎涛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河北明池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420201022226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993204132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更多>
导读:根据《刑事诉讼法》,可自诉的刑事诉讼有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等,需被害人自行告诉司法机关才处理;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像故意伤害案(轻伤)等,被害人直接起诉法院应受理;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身权益应追责,但公检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
可自诉的刑事诉讼有哪些

一、可自诉刑事诉讼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自诉的刑事诉讼有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案。此类案件需被害人自行告诉,司法机关才处理。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等。这类案件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受理。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可自诉刑事诉讼的证据收集有啥要求

自诉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需满足以下要求:

合法性:收集主体、方法和程序要合法。严禁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排除,收集的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且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也应排除。

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非主观臆断或猜测。

关联性:证据要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能够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

全面性:要全面收集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各种证据,避免片面性。

此外,自诉人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据需达到相应证明标准,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三、可自诉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如何判定?

判定可自诉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主体合法,收集证据的主体需符合法律规定,如侦查人员调查取证要两人以上,非法定主体收集的证据可能不具合法性。二是形式合法,证据要符合法定的表现形式,如书证应是原件,物证要保持原始状态,证人证言需有证人签名等。三是程序合法,收集证据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要求,严禁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若证据收集程序违法,可能会被依法排除。当事人对证据合法性存疑,可在庭审中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判定。

在了解可自诉的刑事诉讼有哪些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不同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自诉案件中举证责任主要在自诉人,需要自行收集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另外,自诉案件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若你在可自诉的刑事诉讼方面还有诸如自诉流程、证据收集标准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