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汕尾市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黄XX和XX公司陷入了复杂的法律困境。黄XX在事故中受伤,钟X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的薛怡雯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凭借专业能力参与到了这起案件中。
薛怡雯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她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有十余年实践经验。此次,她受钟XX、钟X1、钟X2、钟X3、钟X4五人的委托,为他们代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事故发生于XXXX年XX月X日,魏XX驾驶小型轿车碰撞了钟X驾驶并搭载黄XX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导致钟X死亡、黄XX受伤。事故认定书认定魏XX承担主要责任,钟X承担次要责任,黄XX无责任。肇事车辆在XXXX合保险汕尾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一审法院对黄XX的各项损失进行了核算并作出判决,但黄XX和XXXX合保险汕尾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薛怡雯律师为钟氏五人提交了钟X的驾驶证信息查询单,拟证明钟X具备驾驶技能。她深知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证据对于责任认定的重要性。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责任的划分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驾驶人的资格、车辆状况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薛怡雯律师凭借对行业规则的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证据。
对于二审争议的焦点,薛怡雯律师有着清晰的判断。在关于钟X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上,她认为黄X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等负有注意义务,其未尽到审慎注意,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减轻钟X的责任。在转院救护车费和出院后护理期限的认定上,她也依据事实和法律,为钟氏五人进行了合理的辩护。
最终,法院驳回了黄XX和XXXX合保险汕尾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薛怡雯律师的专业代理得到了认可,她作为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尺,以专为刃”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在复杂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