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合同款项支付产生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原告虽完成项目,但无法提供在应付款时间主张款项的证据,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一审中被告以此为证据,原告陷入败诉困境。
翻查案件资料时,执业四年的李朝永停住了——他此前处理过400余件民商事合同类纠纷案,深知诉讼时效是此类案件的关键“命门”。李朝永决定从工商内档寻找突破,他查询被告公司工商内档,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身份;再通过移动通信公司查询其实名认证信息,确定联系人身份对应,之后与其通话并录音,重新固定诉讼时效。
李朝永建立了民商事合同纠纷裁判文书数据库,累计梳理了200+份裁判文书,总结出12个常见裁判分歧点。他将此方法命名为“工商内档深挖法”,该方法已应用于10起类似案件,其中8起实现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
同行处理此类案件,多聚焦现有证据的辩论,而李朝永另辟蹊径,从工商内档这个“沉睡的金矿”中挖掘关键信息。他的这一独特方法,为陷入诉讼时效困境的案件带来转机,展现了专业化深耕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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