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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级伤残保险赔付难题,律师助力获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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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7 · 200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罗心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20320221141272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708515463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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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工程公司项目施工人员工伤一级伤残,公司无力赔偿转让保险权益。案件核心争议在于伤者索赔主体资格、赔付限额及医疗费金额。罗心艳律师梳理证据,针对保险公司抗辩发表代理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伤者获保险全额赔付。
工伤一级伤残保险赔付难题,律师助力获全额赔偿

在贵州遵义的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一场意外打破了平静。一名施工人员在作业时从8楼风井口坠落至2楼,造成多处严重伤情,被认定为工伤一级伤残。由于工程公司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将保险权益转让给伤者。然而,伤者向保险公司索赔之路并不顺畅,面临诸多法律难题。此时,罗心艳律师走进了这个案件。

罗心艳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任职于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贵州遵义。她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法学(医事法方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其中民商事领域相关案件200余件,在工伤赔偿等案件上经验丰富。

接受委托后,罗心艳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了案件核心证据,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明确案件存在几个核心争议点:伤者是否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赔付;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赔付还是按伤者实际损失赔付;医疗费赔付的具体金额及依据。

案件立案开庭审理,保险公司提出抗辩,认为仅在工程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赔付,案涉保险为财产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且伤者已获工伤保险赔付,同时主张不应承担诉讼费。第三人工程公司认可伤者诉请。

罗心艳律师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逐一发表代理意见。她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指出,因工程公司无力赔付并转让保险权益,伤者具备直接起诉的主体资格。对于赔付限额问题,她指出案涉保险合同条款存在前后矛盾,根据保险法规定,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限额赔付。关于医疗费,伤者主张的是工伤保险未报销、工程公司未支付的康复治疗费用,有正规票据且未超出限额,保险公司应予赔付。对于诉讼费,她强调应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作为败诉方应承担。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伤者获得了伤残赔偿金600000元及医疗费16846.96元,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负担。罗心艳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成功解决了这起工伤保险赔付的法律难题,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践行了她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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