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黄先生与王先生签订《股份代持协议》,黄先生依约出资18万元,然而后续协商退款时,王先生仅退还5万元,剩余13万元迟迟未付,黄先生多次催要无果,陷入了维权困境。此时,他找到了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的汤思骑律师。
汤思骑律师2024年开始执业于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云南昆明。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在民间借贷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他秉持“专业为基、解决问题为核”的执业理念,兼具多年政府机关工作经历与专业律师执业能力,是一位复合型法律从业者。
在接受委托后,汤思骑律师迅速投入到案件处理中。法院立案后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汤思骑律师代表原告黄先生出庭。在证据举证质证环节,他积极配合法院组织的证据交换和质证工作。对于被告提交的与案外人签订的协议、单方制作的经营数据等与本案无关的证据,汤思骑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不予采信这些证据。
汤思骑律师协助法院审查证据,成功让法院确认了原被告签订代持协议、原告出资18万元、被告退还5万元、案涉公司股权已转让及原告为维权支出律师费5000元等事实。在案件的争议评判阶段,汤思骑律师针对案涉款项性质、双方是否达成退款合意、款项支付及相关费用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清晰、准确的阐述,让法院明确双方已就退还全部出资款达成合意。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XX退还130000元,虽然驳回了原告关于资金占用费、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但成功为原告追回了大部分损失。汤思骑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云南昆明的法律实务中,成功解决了这起合伙合同纠纷中的痛点与难点,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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