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株洲,有一位在刑事辩护领域颇具影响力的律师——张双意,她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张双意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达500余件,在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方面经验丰富。
此次张双意律师接手的是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LX是湖南A公司株洲XX,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底期间,公司在无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以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公诉机关指控LX涉案金额XXX万元,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二年并处罚金。这起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属于典型的涉众型金融犯罪,LX面临着被判处实刑的风险。其家属心急如焚,委托张双意律师担任辩护人,希望能维护LX的合法权益。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全面仔细地阅卷,认真核对每一份证据,精心梳理涉案金额。在这个过程中,她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提出了精准的辩护意见。
对于涉案金额,张双意律师对审计报告金额提出异议。她指出部分挂单、未获利及非本人业绩不应计入涉案金额。通过细致的分析和论证,最终法院依法将涉案金额核减为XXX万元。这一举措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犯罪情节认定方面,张双意律师提出LX系普通业务员,是受公司安排开展业务,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LX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这两个关键情节的认定,为从轻处罚提供了有力依据。
为了展现LX的悔罪态度,张双意律师指导L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XX万元。她深知积极退赃退赔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性,这不仅体现了当事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被害人的损失。
此外,张双意律师还建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强调LX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较低、无前科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L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违法所得XX万元全部追缴,发还集资参与人;LX无需羁押服刑,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充分展现了张双意律师在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中的专业辩护能力。她通过全流程的细致工作,包括证据质证、金额核减、情节认定、退赃协调等,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结果。她精准锁定从犯、自首两大法定从宽情节,结合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酌定情节,构建了完整的从轻辩护体系,有效降低了量刑幅度。同时,她针对涉案金额争议,细致梳理合同、证言、提成记录,推动法院核减犯罪数额,为轻判奠定了事实基础。她积极协调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最大限度地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体现了悔罪态度,获得了法院的认可。
张双意律师凭借这起案件的出色表现,在当地刑事辩护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也为同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辩护思路。她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刑事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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