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某艺术培训公司(原告A)以离职员工(被告B)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离职员工介绍原机构学员至新机构,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及违约侵权。原告A拿出《解除合作协议》,称被告B违反保密及竞业限制约定,拉拢意向学员林X至其他机构,要求被告B赔偿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B陷入可能承担高额赔偿的困境,遂委托吴震律师应诉。
吴震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其中相关案件2500余件。接手案件后,他开始了细致的审查工作。首先,吴震律师逐页比对被告B与学员林X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聊天中林X多次提及原告A无法提供学费分期服务,这是其放弃在原告A处报名的重要原因。通过与学员林X电话沟通验证,确认了该情况属实。这一发现让吴震律师确定后续策略可从付款方式问题切入。
接着,吴震律师锁定学员林X决定更换机构的日期,发现该日期是在得知原告A不能提供分期服务之后。他通过调取学员林X的付款记录和报名时间进行验证,进一步证实了付款方式是关键因素。这使得在后续抗辩中能更有力地说明学员是因付款问题自主选择。
之后,吴震律师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提交法庭,其中学员明确表示是基于对被告B个人的信任才选择新机构。吴震律师比对过上千份聊天记录,凭借丰富经验判断该记录能清晰还原事实。该证据直接反驳了原告A称被告B恶意拉拢的主张。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吴震律师全部抗辩意见,认定被告B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A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A自行承担。吴震律师作为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成功维护了被告B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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