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春雷律师自执业以来成果斐然,在经济纠纷领域成功办理案件98余件,其中建设工程案件占比约13%;劳动争议领域承办案件16件;侵权类案件办理26件;执行类案件12件;婚姻家庭案件8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
鲁春雷律师深耕于多个核心业务领域,展现出显著的专业优势。在经济纠纷领域,他尤其专精于建设工程案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结算等环节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在劳动争议领域,由于他从事人力资源工作长达十余年,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流程,能够从专业的角度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解决劳动纠纷。在婚姻家庭领域,鲁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原配维权/财产追回等方面也有出色表现。在离婚纠纷中,他能够高效调解,凭借丰富的财产分割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财产分配;在原配维权/财产追回案件中,积极为原配追回被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切实维护原配的合法权益。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鲁春雷律师承办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案件类型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角色中原告为XX公司,法定代表人宋X,鲁春雷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被告一为马X,被告二为XX公司,马X系该公司唯一股东。
案情简介: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B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纠纷。2019年4月,原告与马X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免租及违约金条款等,马X按约支付首年租金341425元,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4年7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核心诉求:原告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难点:
1.疫情因素对被告经营的影响,可能影响租金支付的合理性判断。
2.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租金计算标准需结合市场情况和原合同约定确定。
3.被告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否独立需进行举证和认定。
4.原告未举证证明曾向被告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违约金诉求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律师策略:
鲁春雷律师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指导原告整理并提交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市场租赁价格制定文件等证据,以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租金的计算依据以及被告的欠款事实。在庭审中,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鲁律师进行了有力反驳。对于疫情影响,指出疫情并非被告不支付租金的法定免责事由;对于租金计算标准,依据原告制定的市场价格进行核算;对于被告财产独立性问题,强调马X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违约金诉求,虽然因原告未举证证明主张租金和续签合同而难以支持,但鲁律师仍充分阐述了原告的合理期待和被告的违约事实。
案件结果:
2024年8月9日立案后,法院经审理,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判决被告马X、B公司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
典型意义:
1.明确了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承租人仍需按约定支付租金。这为类似租赁合同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适用参考。
2.强调了股东对公司财产独立性的举证责任,若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提醒公司股东要规范公司财务管理,避免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3.提醒当事人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保留相关证据,否则可能影响违约金等诉求的实现。
4.对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履行的影响,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能一概将其作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免责事由。
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较为常见。鲁春雷律师通过这起案件,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思路和实践经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复杂情况,这就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鲁律师在本案中的成功代理,体现了他在经济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也为司法实践中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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