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日,XX县xx居xx材料经销部向贵州XX公司下单采购家用实木柜门,一场买卖合同纠纷由此埋下伏笔。原告支付货款后,却发现收到的柜门并非实木,而是密度板柜门,且缺少“拉直器”,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在这场纠纷中,陕西善睿律师事务所的王敏利律师接受了被告XX公司及李XX的委托。王敏利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9年,执业于陕西渭南白水,作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陕西善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水县人民检察院首届听证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秉持“善行天下、众智博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债务、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成功办理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70%。
王敏利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梳理。他与当事人详细了解交易过程、产品质量标准及双方沟通记录。经过分析,王敏利律师发现被告在货物交付过程中确实存在与约定不符的情况,但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较高,且部分损失计算存在争议空间。
在诉讼过程中,王敏利律师积极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他向被告方充分释明了诉讼风险,包括可能的败诉后果、诉讼成本及时间成本等,引导被告方理性对待纠纷。同时,他主动与原告方沟通,寻求调解解决的可能性。王敏利律师与原告方就退货退款的具体方案进行了多轮协商,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经XX县XX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贵州xxx家居有限公司退还原告货款15000元,原告退回货物,运费由被告到付,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通过调解,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为双方节省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实现了纠纷的快速化解。王敏利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解决实务难题的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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