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承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采购货物未付款,供应商却起诉分包人,以表见代理为由要求其支付货款,案件陷入僵局。
在这关键时刻,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王伟栋律师登场。王伟栋从2018年开始执业,多年来专注于民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刑事犯罪辩护核心领域,在福建厦门(核心是湖里区、思明区)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
王伟栋深知案件的关键在于项目施工人的采购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他采取了一系列精准的策略来解决这一难题。首先,他追加施工人为本案第三人以查明事实,并当庭提出若法院认为原告是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是否同意由第三人承担付款责任,原告当庭表示同意,这一举措有效减少了被告的诉累。
其次,王伟栋从采购聊天记录入手,指出原告主动添加第三人,案涉货物的磋商、报价甚至催讨货款均发生在原告与第三人之间,被告从未参与案涉买卖合同事宜。他强调合同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仅要证明代理行为存在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而且要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原告提供的证据表明其清楚合同相对方为第三人,系第三人的个人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第三人承担。
此外,王伟栋还提供了多份最高院的判决。庭后与法官沟通了解到,如果没有这些最高院以及省高院的判决,法官原本倾向于认为由被告承担责任。王伟栋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精细化打磨,成功扭转了局面。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由第三人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被告无需承担付款责任,案件胜诉。王伟栋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始终恪守律师执业道德与规范,在法律框架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成功为当事人化解了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实现了合法权益。他担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厦门市商事调解协会会员及惩戒委委员,这些社会职务也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能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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