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水泥买卖欠款案中,原告A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被告书面指定专人负责水泥采购、对账及结算事宜。原告依约足额供应水泥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被告仅支付少量货款后,拖欠百余万元尾款拒不支付。经被告指定人员签字对账确认欠款金额,被告却以“对账人离职、未正式结算、涉嫌串通虚构货款”等理由拒付。原告无奈委托杨杭川律师提起诉讼。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有被告指定人员签字的对账单,但缺失能全面证明交易过程及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的完整证据链。杨杭川律师介入后,进行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系统整理了购销合同、交货单、对账单、增值税发票、税务抵扣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全套证据,形成了完整闭环。这些证据在庭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告质证称“人员离职、无权对账”,杨杭川律师则抓住“指定结算人身份效力”这一关键突破口,指出对账人员系被告合同指定的项目结算负责人,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直接否定了被告的抗辩逻辑。对于被告提出的“未结算、串通、发票提前开具”等理由,杨律师也逐一进行了驳斥。
最终,法院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对账人员系被告合同指定的项目结算负责人,签字对账具备合法法律效力,被告全部抗辩均无事实与证据支撑;原告已完整履行供货、开票、交付等全部合同义务,被告逾期付款已构成违约。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货款百余万元,并支付法院依法调整后的违约金十余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近两万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杨杭川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论。首先,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抓住案件的关键突破口,直接否定对方不合理的抗辩逻辑;其次,构建闭环证据链,系统整理各类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最后,专业应对对方的抗辩理由,通过法理与情理结合的专业说理,全面驳斥虚假抗辩,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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