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当事人处境
某甲和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可。但后来因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发生争吵。自2012年2月起,两人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直至2018年,某甲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某乙离婚,抚养婚生子某丙,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段:核心难点
麻烦在哪儿呢?在离婚案件中,要让法院判决离婚,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某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是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实践中被告常常抗辩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比如以工作原因导致两地分居为由。所以,本案的难点在于举证证明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以及证明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第三段:律师具体动作(嵌入个人信息)
某甲委托了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的盛春龙律师。盛春龙律师自2011年起至今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是上海婚姻家庭专家型律师,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他接受委托后,仔细分析了案情,指导某甲进行各方面证据的收集整理。首先,收集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吵架斗殴的证据,则让当事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其次,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比如某甲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最后,收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第四段:案件结果
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了判决。法院判决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某甲的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第五段:收尾
判决下来后,这场持续多年的婚姻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某甲在盛春龙律师的帮助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起诉到判决,整个过程体现了法律在解决婚姻纠纷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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