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
案件背景
20年8月31日,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某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应在签订后支付50万元,余款158万余元于“通气点火前”付清。后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以被告三期项目的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并承诺最迟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截至起诉前,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
核心争议焦点
第一,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庭审中,被告虽认可欠款事实,但对偿付能力表示困难。代理律师黄明和赵X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在法庭主持下与被告当庭对账,最终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
第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应适用原合同约定还是视为变更后未约定。被告对高额违约金提出异议,代理律师指出,虽然《补充协议》变更了原合同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并修改了违约责任条款的表述,但并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向法庭陈述了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的约定背景。
法院认定与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关于工程款本金部分的主张,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019,541元。对于违约金,法院认为《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作出了变更,在双方未重新明确标准的情况下,酌情裁定违约金自最终确定的逾期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件背景
2025年2月,张X的朋友瞿X以投资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张X借款12万元。张X于2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款项,瞿X先出具《借条》,后又于2月19日出具《借款承诺书》,明确还款期限为2025年4月15日,若逾期还款,需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利息,若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出借人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追索债权,借款人应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全部合理维权费用。还款期限届满后,瞿X仅偿还部分款项共计3.6万元,剩余8.4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未支付。张X委托黄明律师代理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核心争议焦点
第一,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代理律师根据《借款承诺书》的约定,精确计算了截至起诉前的利息,并在庭审中当庭对利息计算起止点进行调整,将请求明确为自逾期次日(2025年4月16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约计算。
第二,《借款承诺书》中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被告虽未到庭,但提交书面答辩状对律师费承担提出异议,代理律师当庭回应,指出被告签署《借款承诺书》即应受其约束,其“不知晓相关法律细则”的抗辩不能成为免除合同义务的理由。
法院认定与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证据和意见,判决被告瞿X向原告张X偿还借款本金84,000元,支付逾期利息,计算标准按照《借款承诺书》约定的日万分之三(即年利率10.95%)执行,自2025年4月1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承担原告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在签订合同和进行借贷时,一定要明确各项条款,尤其是付款方式、还款期限、利息计算标准和违约责任等。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借条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遇到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结尾
这两起案件中,黄明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中,黄明律师与赵X律师迅速厘清争议焦点,通过扎实的证据固定了无争议的欠款金额,确保了当事人核心利益(本金回收)的绝对安全。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黄明律师精准识别证据优势,专业设计诉请并灵活应变,成功实现维权成本转嫁。黄明律师自2023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在步入法律行业之前,有近十年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的财务工作经验,还拥有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这种独特的“财税+法律”双重视角,让他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游刃有余。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