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未成年男孩,由父亲担任法定代理人并委托律师诉讼;被告是原告母亲,也委托律师出庭。双方因原告母亲长期欠付抚养费,且原告即将上小学,生活教育成本上涨,原100元抚养费标准难以满足需求而起纠纷。原告要求支付欠付抚养费,并将标准提高到每月1500元按年支付至成年,被告则称欠付金额不符,且自身经济能力有限、身患疾病、背负房贷,仅同意合理增加。
接手本案的,是2015年开始执业的律师王颖。庭审中,原告方提交离婚调解书、生活教育支出等证据,被告方提交工资收入、疾病诊断、房贷合同等证据。王颖律师对被告提交的证据产生怀疑,她认为被告可能夸大了经济负担以减少抚养费支付。于是,王颖律师逐页翻看被告提供的房贷合同,仔细核对还款金额,并致电银行核实贷款还款流水。经过查证,王颖律师发现被告提交的房贷合同还款金额与银行实际流水存在出入。
最终,法院结合双方收入、原告实际需求、被告身体状况与债务情况,以及当地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标准,认定原约定抚养费标准无法满足原告成长需求,原告要求增加抚养费合理。但综合考虑被告实际情况,酌定每月700元为合理标准。
王颖律师表示,在民商事案件中,证据审查是关键。通过多年承办近千件案件的经验积累,她认为每一个证据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她构建证据审查的知识体系,通过精细的证据分析为客户制定更有效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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