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离婚官司中,一份6年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成了胜诉的关键。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婚后因性格差异常争吵,2012年2月开始分居。某甲委托盛春龙律师向法院提出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
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指导某甲收集各方面证据,包括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在无法举证吵架斗殴证据时,让当事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原因;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也就是那至关重要的租房合同及缴费凭证;还收集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证据。
盛春龙律师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处理,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等法律事务。在这起案件中,他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实践中,这类因感情不和分居引发的离婚案件,关键在于举证感情不和及分居满2年的证据,且要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
最终,法院经过庭审调查等程序后,作出判决,准予某甲与某乙离婚,孩子由某甲抚养,被告名下汽车归某甲所有,某甲给付被告车辆折价款7500元。某甲的诉求全部得到支持,成功胜诉。
盛春龙律师不仅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专业能力,他还长期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已妥善处理了数百件各类疑难、复杂的案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他热心公益律师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年,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他始终秉持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责任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