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采纳原告方的全部诉讼主张,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143万余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分段计算,自结算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获得支持。
这份文书背后,是裴晓君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付出的诸多努力。裴晓君律师执业多年,在处理各类复杂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当原告某园林公司因被告某教育局拖欠工程款委托他时,他对案件进行了初步判断。他意识到,要想胜诉,关键在于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被告拖欠工程款的事实及金额。
证据收集过程存在一定难点。建设工程涉及的文件众多且复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付款凭证等都需要收集和整理。裴晓君律师逐一梳理这些文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将所有相关证据分类整理,明确了被告拖欠工程款的事实及具体金额,为诉讼主张提供了充分支撑,这符合《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应当真实、合法且与案件有关联性的规定。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工程款的数额以及逾期利息的计算上。被告试图在这些方面进行辩驳,以减少自身的支付责任。裴晓君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分段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明确利息计算标准与起算时间,推动法院支持全部利息主张,最大化了原告的权益。他在庭审中代表原告围绕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
在这个案件中,裴晓君律师在证据收集和整理环节扭转了局面。他通过全面、细致地梳理证据,让案件事实清晰地呈现在法庭面前。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方的全部诉讼主张,实现了全额胜诉,为企业追回大额拖欠工程款及利息,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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