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时,这不仅给员工及其家属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郑捷峰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了一起企业未缴社保导致员工医疗待遇损失的案件。
2022年开始执业的郑捷峰,是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同时担任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他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纠纷、劳动人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
在这起案件中,企业与员工达成了放弃缴纳社保的约定,并签署了一份包含40000元补偿费的协议书。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约定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同时,协议书仅约定了40000元补偿费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并未明确包含医疗待遇损失。
郑捷峰律师接手此案后,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构建了完整的证据体系。他依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区分甲类、乙类、丙类药品及三级、二级医院的报销标准,为员工准确计算出实际医疗待遇损失为199532.78元。面对企业未举证抗辩的情况,郑捷峰律师让企业承担了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仲裁委采纳了郑捷峰律师为员工计算的医疗待遇损失,支持了员工的该项请求。
在广东珠海的法律实务中,类似的社保纠纷案件较为常见。郑捷峰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解决了这起案件,为员工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理念,也为其他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提供了借鉴。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郑捷峰律师始终以行动为解决问题的基石,通过亲历实务、深耕细节,在激烈的法律对抗中把握先机,帮助当事人穿越诉讼迷雾,抵达权益维护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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