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委托人因参与非法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犯罪活动,被指控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涉案金额较大,面临有期徒刑实刑风险。检方掌握了涉案物证、鉴定意见、销售记录、同案供述等证据,而委托人在证据面前,陷入了可能被判处实刑的困境。
李鹤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接手此案后,开启了专业的辩护工作。他首先进行了证据审查与事实梳理。李鹤律师逐页比对涉案的销售记录,发现部分记录的日期存在异常,经与银行流水交叉验证,确认这些日期的交易存在虚构可能,这让他意识到委托人在犯罪中的参与程度或许没那么深,为后续减轻责任的辩护策略提供了方向。
在查看同案供述时,李鹤律师凭借执业以来比对过上千份笔录的经验,发现部分同案犯的供述存在前后矛盾之处。他通过与委托人核对细节,进一步验证了这些矛盾点,这使得他在辩护中可以质疑同案供述的可信度。
李鹤律师还担任律所刑事骨干律师,在查证相关事实时,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调取了委托人的微信记录,发现其中有关于其对犯罪活动认知不深的表述,这证明了委托人主观恶性较小。
经过一系列审查,李鹤律师积极引导委托人深刻认识犯罪危害,主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协调家属全额预缴罚金、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庭审中,李鹤律师系统阐述委托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结合其家庭情况、工作稳定性,论证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同时,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辩护观点,提交类案裁判参考。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鹤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委托人未被羁押服刑,正常工作生活不受影响。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