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吗,本来是正常的交易,最后却闹到对簿公堂。就说张X吧,他在某年5月3日和李X签了车辆买卖协议,花86800元买了辆轻型自卸货车,钱当场就给了,车也拿到手了。补充协议里还明确说了,李X得协助张X联系原车主办过户,要是原车主不配合,就由李X负责办,过户费张X出。可这之后,李X根本没按约定办,张X催了好多次都没用,车没法正常年检、使用,也没法二次销售。没办法,张X只能把李X告上了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李X也有自己的说法,他说卖车是因为自己受伤开不了,还跟张X说了自己不是原车主,过户不用他负责,张X也同意了才买的。而且车因为当地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过户,他买的时候也没过户,后来他受伤住院,原车主又拒绝配合,还得额外给钱才肯办。
这时候,谭冬律师作为原告张X的律师,和王律师一起接了这个案子。他们协助整理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跟进诉讼流程。庭审的时候,谭冬律师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帮着法庭把事实查清楚。
法院最后判了,解除张X和李X的车辆买卖协议,李X得在十天内把86800元购车款还给张X,张X也得在十天内把车还给李X。不过张X主张的利息和损失,因为他自己也有一定过错,部分损失又没证据,法院没支持。
还有林X的事儿,他和陈X是朋友。林X借用建设工程公司资质,在一个化工项目里承包零星土建工程,还全额垫资施工。陈X是建设工程公司当地负责人,林X多次找陈X催工程款。两人还签了两次欠条,第一次说陈X协助公司付款,第二次陈X直接成了欠款人,确认欠林X工程款209951.89元,还承诺逾期要给利息和律师费。可陈X就是不还钱,林X没办法,起诉到了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陈X虽然对金额没意见,但说工程没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还有项目分红的事儿,得林X协助解决、确认金额后才肯付款。谭冬律师作为林X的律师,和张律师一起特别授权代理。他们参与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庭审的时候辅助主张工程款、利息和律师费等诉求。
法院审理后判了,陈X得在三十天内给林X欠款209951.89元和律师费10000元,还要按年利率13.8%给逾期利息,从约定清偿期限届满次日算到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都由陈X出。
另外,甲公司和乙公司、丙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闹到了某县人民法院。甲公司说和丙就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二期)的土石方工程达成了合意,完工后二被告没给够工程款,要求他们连带支付欠款和利息。被告方说丙是乙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他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不该担连带责任,而且工程单价、工程量没明确约定,也没竣工验收核算,甲公司的诉求没依据。
谭冬律师作为二被告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他代为答辩,主张二被告是职务行为,不担连带责任,否认工程款和利息诉求;提交证据并质证,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提出定额计价、借款抵息等意见。这个案子还没判,法院让双方在一周内决定结算方式,要是完不成结算或者不申请鉴定,法院就依法认定。
谭冬律师是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还是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他执业以来,一直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尽责”的理念,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各类民商事与经济纠纷。他给很多政企单位当常年法律顾问,在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纠纷化解等方面有不少成功案例。
这里给大家科普个小法律常识: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写清楚,这样万一出了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判决下来后,张X拿到了退款,林X也有望拿回欠款。他们都很感激谭冬律师的帮助。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儿,大家也能多留个心眼,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