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初至案发,被告人CX伙同他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销售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X及烟弹,查实非法经营数额达XX余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CX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被XX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CX在收到判决书后,心有不甘,决定委托律师提起上诉。
这份上诉材料被送到了广东广州的万利律师手中。万利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在缓刑辩护等方面经验丰富。他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案卷材料、交易流水、同案供述及鉴定意见。
针对案件定性,万利律师提出涉案物品核心为依托咪酯烟粉,不属于传统电子X烟草制品,CX行为更符合妨害药品管理罪构成要件,应按择一重罪原则重新审查定性。在非法经营数额方面,他主张一审认定的XX余万元经营数额包含大量烟粉、烟油款项,依法应剔除不属于烟草制品部分,重新核算涉案金额。对于主从犯与责任范围,万利律师提出祝XX系独立行为、独立销售,部分下线交易不应全部归责于CX,一审对责任范围认定过重。考虑到CX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以及依托咪酯当时未列入毒品管控等客观情况,万利律师认为一审量刑五年六个月偏重,请求二审从轻改判。此外,他还提出一审扣押的XXXX元并非全是违法所得,部分系亲属寄存钱款,请求依法审查、合理区分并予以发还。
庭审中,万利律师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完整履行辩护职责,充分保障当事人上诉权与辩护权。然而,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尽管二审结果未能如当事人所愿,但万利律师在案情复杂、证据扎实、一审重判的情况下,依然坚持专业、严谨、尽责的辩护理念,全面梳理争议焦点、精准提出辩护观点、穷尽合法辩护路径,其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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