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原审中对甲X、乙X犯敲诈勒索罪的定罪量刑及责令退赔的判项。甲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与原判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乙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李建鹏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赢得了改判的机会。
李建鹏律师拥有13年执业经验,太原理工大学法学硕士的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丰富的检察工作经验让他对刑事案件有着敏锐的洞察力。此次接手甲X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二审辩护时,他初步判断原审存在罪名定性错误的问题。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重重。要证明甲X与乙X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而非敲诈勒索罪,需要对大量的证据进行细致梳理。李建鹏律师通过精细化阅卷,对每一份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寻找其中的关键线索。他发现甲X与乙X系受聘于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工作人员,利用采访报道、舆论监督等职务便利,以相关单位存在问题为要挟索要钱款,这一行为符合受贿罪的特征。同时,他还发现甲X公司与某煤矿签订的《宣传合同》系基于真实的“宣传报道”服务目的,相应合同款25.74万元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且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甲X收受某单位15万元现金,该15万元亦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罪名定性上。检察机关出庭意见认为原审定性准确,建议维持原判。李建鹏律师围绕自己的辩护意见,结合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辩护。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受贿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指出甲X与乙X的行为更符合受贿罪的特征,原审认定敲诈勒索罪未能准确评价其要挟行为中的职务因素。
正是在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法律依据的充分运用上,李建鹏律师成功扭转了局面。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将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甲X的量刑由十年改判为五年,实现了二审重大改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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