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自2014年执业至今,主办各类案件200多件,案件胜诉率与当事人满意度均保持在高位。
在刑事辩护领域,程隆银律师擅长从证据细节突破。他曾为多起涉嫌盗窃、诈骗的当事人成功争取不起诉或轻判结果。在范XX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中,他担任被告人罗XX的辩护律师,为其争取到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在唐XX强奸罪一案中,他多次与受害人及家属沟通,取得谅解,为唐XX争取到适用缓刑的机会;在赵XX涉嫌强奸罪一案中,他作为受害人万XX的委托代理人,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为受害人声张正义,赵XX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
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程隆银律师既注重依法分割财产、确定抚养权,更兼顾情感疏导,助力当事人平稳走出婚姻困境。
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他累计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受害人追回赔偿款超千万元。
在合同纠纷领域,从买卖合同违约到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他都能凭借专业分析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程隆银律师承办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徐X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云南XX公司(某丙公司)、朱XX、安XX、云南XX公司(某乙公司)诉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连带支付其工程款本金430032.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算至2022年10月19日为46610.81元,合计483917.31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诉称,2019年,被告朱XX借用某丙公司资质,承建某乙公司发包的“昆明空港经济区航空物流产业园土地收储及综合开发项目道路88号路”相关工程,双方签订《劳务合同》,朱XX同时担任某丙公司签约委托代理人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后朱XX将该工程分包给原告,双方签订《联合施工协议》,原告按约完成施工后,与朱XX、安XX(朱XX合伙人)完成结算,确认尚欠工程款437306.50元。原告认为,朱XX与某丙公司系挂靠关系,某丙公司出借资质存在过错,应与朱XX、安XX连带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某乙公司作为发包人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某丙公司作为被告,委托程隆银律师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本案一审诉讼。本案的核心诉求是某丙公司免除全部连带付款责任。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要明确某丙公司与朱XX、安XX之间是否构成挂靠关系;二是判断某丙公司是否应与朱XX、安XX连带支付原告欠付工程款及利息;三是确定原告主张的工程款金额及逾期付款利息是否应得到支持;四是划分各被告的责任边界。
程隆银律师制定了“厘清合同关系、界定责任边界、精准抗辩免责”的代理策略。他明确某丙公司与朱XX、安XX的法律关系,确认朱XX、安XX与某丙公司无劳动雇佣关系,二人系合伙关系,其借用某丙公司资质与某乙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某丙公司仅收取管理费,并非案涉《联合施工协议》的合同相对方。针对原告主张“某丙公司出借资质存在过错,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他精准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某丙公司未参与原告与朱XX之间的工程分包、结算,亦未实际使用原告施工成果,不应突破合同相对性承担连带付款责任。针对工程返工及质量争议,他结合某丙公司提交的劳务合同、收款凭证、工程量清单等证据,佐证案涉工程返工与某丙公司无关,原告主张的工程款未扣减合理返修费用,其诉求缺乏完整依据。同时,他全面质证,对原告提交的结算单、付款凭证等证据逐一核查,指出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某丙公司应承担付款责任,强化某丙公司的抗辩主张,清晰厘清各被告的责任边界。
在这起案件中,程隆银律师发挥了巨大的价值。他精准梳理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边界,为某丙公司免责抗辩奠定坚实基础。制定针对性代理策略,强化抗辩说服力,让代理意见更具针对性和说服力,获得法院认可。全面把控庭审节奏,彰显专业素养,展现了深厚的建设工程领域法律功底、优秀的庭审应变能力和扎实的执业素养。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免责目标,避免了公司的经济损失,圆满完成委托代理任务。
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它提醒建筑行业相关企业要重视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明确各方责任,避免因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引发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说,在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同行而言,程隆银律师的代理策略和庭审技巧值得学习和借鉴。
程隆银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出色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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