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领域深耕,积累丰富实务经验
鹿静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500件。她在民商事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等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占比约60%。在刑事领域,承办案件达200件,主要集中在经济犯罪,占比约70%。此外,她还熟悉人身损害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多年的执业经历,让她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
义务帮工案:精准认定法律关系
在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运输粮食时因踩踏运行中的皮带运输机受伤,起诉要求上诉人及原审被告2赔偿损失。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原告间成立义务帮工法律关系,判令上诉人承担40%赔偿责任,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鹿静律师依据《装卸劳务承包合同》,指出上诉人负有装卸义务,原告安装卸粮斗的行为超出其职责范围,属无偿提供劳务,且上诉人未明确拒绝,实际受益,符合义务帮工的规定。同时,上诉人作为装卸作业管理方,未对运行中的皮带运输机采取安全措施或制止原告的危险操作,未尽合理管理义务。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义务帮工人争取了合法权益。
诈骗罪案:成功变更罪名获减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X犯诈骗罪,鹿静律师从公安机关侦查开始,就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关于被告罪名及减轻处罚的情况。到检察院阶段,她阅卷后向检察机关提出罪名变更的法律意见书。她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最终,该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法院认定赵X为合同诈骗罪,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建设工程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多起建设工程相关案件中,鹿静律师均展现出专业的办案能力。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公司按约完成施工,但被告方未付清工程款项。一审法院认为分包合同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原告公司有权参照合同主张工程款。被告甲公司、乙公司、XX公司不服上诉,鹿静律师在二审中围绕案件焦点进行辩论,指出合同内容包含供货及安装工程,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人通过其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并履行,应承担付款责任。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在其他建设工程案件中,她同样能准确分析案件事实,运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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