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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与认罪认罚,助力销售伪劣产品案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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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92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子兴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30人 执业15年
律所: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5201110359988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8106355657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杨子兴律师,中共党员,聊城市优秀律师,聊城优秀仲裁员,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办公室主任,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法律专家库成员,冠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莘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聊城市律师协会理事,百度,贴吧聊城“律师哥”,聊城刑事辩护律师,聊城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企业兼职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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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前司法实践中,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审理重点于查明销售金额、违法获利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和认罪态度等。此类案件量刑时会综合考量各种情节,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这样复杂的司法环境下,当事人选择一位能精准把握案件要点、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律师至关重要。杨子兴律师曾承办的一起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为我们展示了专业律师案件中的关键作用。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当事人张某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仍进行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多项从轻处罚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意见,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自首与认罪认罚,助力销售伪劣产品案获缓刑

自2011年开始在山东聊城执业的杨子兴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接下来,我们通过他承办的一起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深入了解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张某是广东佛山的个体经营者,持有电子X零售许可证,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仍从他人处购入并对外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建议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案发后,张某内心极度焦虑,对刑事诉讼流程和法律后果一无所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委托了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的杨子兴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杨子兴律师接到委托后,立刻开展工作,多次会见张某,详细了解案件全过程、张某的投案经过和认罪态度,同时仔细查阅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对案件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

在对案件有了全面了解后,杨子兴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在法庭审理中,他提出了多项针对性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首先,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案发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次,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审理过程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依法可从宽处理。再者,张某无犯罪前科,本次涉嫌的销售伪劣产品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最后,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无任何违规行为,体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和守法意识,符合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同时,杨子兴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张某开展退赃退赔工作,协助其将全部违法获利2万元退缴至公安机关,并督促张某提前预缴罚金,以实际行动体现认罪悔罪的诚意,为后续缓刑适用奠定坚实基础。

在案件的关键节点,杨子兴律师的专业辩护起到了关键作用。他在法庭上清晰、有条理地发表辩护意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对张某的量刑情节缓刑适用条件进行充分论证。他向法庭详细阐述了张某的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态度、无犯罪前科以及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良好表现等,让法庭全面了解张某的情况。他的辩护意见不仅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还从实际情况出发,强调张某的悔罪诚意和社会危害性较低,为张某争取从轻处罚和缓刑判决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终,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予以确认,同时全部采纳了杨子兴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多项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综合其犯罪情节、性质及认罪悔罪态度,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且张某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它体现了我国刑法对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同时,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的被告人,给予适当的从轻处罚和缓刑判决,既惩罚了犯罪,又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专业律师的介入,帮助当事人清晰认识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通过合法、有效的辩护,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获得了缓刑的处罚结果,为其回归正常生活和经营提供了机会。

从司法实践来看,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审理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对于当事人的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会给予充分考虑。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此类案件中,律师的专业辩护能够帮助当事人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争取从轻处罚和缓刑判决,同时也有助于司法机关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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