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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供物资款遭否认,法院认定表见代理追回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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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65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俊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8人 执业4年
律所: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221053406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64302999
代表案例:3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处理债务纠纷,有过接近1000个案件的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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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XX公司拿着7.1万余元猪肉货款的销售单和发票,却被吉贡XX否认买卖关系。这背后,孙X和张X的下单行为究竟能否代表吉贡XX?这场“三角债”迷局该如何破解?
保供物资款遭否认,法院认定表见代理追回7.1万

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物资采购复杂。XX公司作为保供企业,向市场供应猪肉。孙X和张X通过微信群向XX公司频繁下单,XX公司按要求供货,收货人“付某”签字确认,累计供货122,808元。XX公司按张X提供的开票信息给吉贡XX开发票,吉贡XX支付了51,467.5元,剩余71,340.5元却一直未付。

当XX公司催讨货款时,吉贡XX矢口否认买卖关系,称孙X和张X不是公司员工,只是代付款,双方不存在直接买卖合同关系。XX公司这下慌了,自己货卖出去了,钱却收不回来,对方还不认账,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XX公司负责人经人介绍,找到了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的黄俊华律师。黄俊华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00件,在债权债务领域经验丰富。

黄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几个关键细节。微信群聊天记录显示,张X曾向XX公司发送吉贡XX的开票信息,孙X提供的提货联系人是吉贡XX的法定代表人。XX公司开了全额发票,吉贡XX收到后没异议,还支付了部分货款。而且,吉贡XX在庭审中确认孙X、张X是销售、采购的“联络人”。

围绕这些细节,黄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收集整理微信群聊天记录、发票、付款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孙X和张X的行为足以让XX公司相信他们代表吉贡XX,符合表见代理特征。

庭审中,吉贡XX坚持“代付”说法。黄律师反驳,如果只是代付,为何开票抬头是吉贡XX,付款后也不更正或追索,这不符合常理。黄律师还指出,吉贡XX是有保供资质的企业,XX公司有理由相信交易相对方是吉贡XX。

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完全采纳了黄律师的观点,认定孙X、张X代表吉贡XX采购,双方存在真实买卖合同关系,判决吉贡XX支付XX公司货款71,340.5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听到判决结果,XX公司负责人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交易时保存好聊天记录、发票等证据。第二,遇到对方否认买卖关系,找专业律师分析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在复杂交易中,买卖关系认定不能只看表面。黄俊华律师在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精准抓住关键细节,运用表见代理规则,帮XX公司成功追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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