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促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这是贾如梦律师一直坚守的办案理念。在艾X与许X离婚纠纷案中,这一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原告艾X因被告许X脾气暴躁、多次实施家庭暴力,且双方分居已满四年,起诉离婚。贾如梦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婚姻状况、家庭暴力证据、分居事实及财产情况。在调解过程中,贾如梦律师充分运用“以调促护”的理念,为当事人争取到两个女儿分别由双方各自抚养一个,避免了原告独自承担两个孩子抚养压力;被告当庭支付财产分割款10000元;明确被告个人债务与原告无关,有效隔离了原告的债务风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解决了这起涉及家庭暴力、分居多年的离婚纠纷。
再次提及“以调促护”,在某运输公司与高X合同纠纷案中,贾如梦律师同样以此为指导。原告某运输公司因被告高X雇佣的驾驶员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作为被挂靠单位支付工亡待遇后向被告追偿。被告辩称挂靠协议系事后补签、原告限制过户导致工伤认定等。贾如梦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相关证据,指出协议明确约定车辆运营中的责任由被告承担,且被告在事故后出具证明确认其与实际车主身份及雇佣关系。被告的抗辩无事实依据,贾如梦律师运用“以调促护”的理念,为客户挽回了40万元经济损失。
最后,在张X与张X物权保护纠纷案中,贾如梦律师虽然未明确说出“以调促护”,但行动上却始终贯彻着这一理念。上诉人张X不服一审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贾如梦律师接受被上诉人张X委托后,指出本案构成重复起诉,且张X未提交能证明权属的新证据。贾如梦律师请求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使当事人免于再次应诉的讼累,用实际行动为客户提供了有效的程序性防御,践行了“以调促护”的办案理念。贾如梦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这一核心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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