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第一项(支付2月服务费22.058.6元及逾期利息)、第二项(返还保证金68.500元);撤销一审第三项(驳回3月服务费);改判被告支付3月服务费44.647.1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祁月律师在案件中的不懈努力与专业智慧。2023年12月,原告某劳务派遣公司与被告某饮品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原告按约完成服务后,被告拖欠费用,原告起诉。一审法院以3月服务费未对账、原告举证不足为由,仅支持2月服务费及保证金,驳回3月服务费请求。接案时,祁月律师初步判断,虽然一审结果不利,但案件仍有转机,关键在于解决3月服务费的举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于是,祁月律师决定从证据收集入手。
证据收集过程中,难点在于双方未对3月服务费进行对账,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具体金额。祁月律师通过仔细查阅合同、服务记录、沟通凭证等资料,发现了一些间接证据,但仍不足以说服法院。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3月服务费是否应该支付以及具体金额的确定。被告坚持认为3月服务费未对账,不应支付;而原告则主张按照实际服务情况支付。祁月律师在庭审中,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价款支付的规定,强调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被告应当支付相应费用。
在扭转局面的关键环节,祁月律师积极与被告沟通,促使双方在二审中对3月服务费金额达成一致,确定为44.647.12元。这一动作不仅符合《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规定,也为二审改判奠定了基础。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支持该笔费用,加上一审已支持的2月服务费及保证金,为原告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3.5万余元。祁月律师凭借精准的证据收集、对法律的准确运用以及积极的沟通协调,成功在二审中扭转了局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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