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送达的那天下午,他翻到最后一页,发现法院没有采纳那份关键证据。
这起盗窃案,被告人崔X,是启东某有限公司员工。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崔X单独或伙同刘X,利用工作便利,多次窃取设备电解板上的金粉,销赃获利。涉案金额属“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顾浩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他反复核查案卷材料,精准锁定崔X具备的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四大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明确辩护核心方向。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罪辩护空间极小,顾浩律师确立“罪轻辩护+情节最大化争取”的核心策略,聚焦法定从宽情节的认定与适用,重点论证崔X立功的价值、坦白的主动性、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及退赃的积极性,为从轻处罚提供扎实法律依据。
庭审中,顾浩律师围绕四大从轻情节逐一发表辩护意见。然而,最终法院判决崔X有期徒刑四年,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顾浩律师在结案后复盘,发现自己在证据的关联性上论证不够充分。如果在庭审中能更深入地阐述证据与从轻情节的紧密联系,结果可能会不同。
这次经历让顾浩律师意识到,此后的案件中,他会在证据准备上更加严谨,确保每一份证据都能有力地支持辩护观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