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X与高XX于2023年4月18日向中国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投保相关保险。投保时,高XX在健康告知中否认患有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然而,2024年4月高XX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住院并植入支架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其投保前多次配取降压药,诊断为“高血压3级”,遂于2024年9月7日以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拒付保险金。随后,原告起诉至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豁免保险费并给付保险金。
童彬超,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3年执业经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余件,长期专注于刑事业务及金融保险业务,以团队化方式办理案件。在金融保险领域,他对重疾险理赔、保险拒赔维权等方面有着深入的了解。
面对此案,童彬超带领团队展开工作。他精准抗辩,完整还原了投保人隐瞒高血压3级病史的事实链条。通过收集就诊记录、配药记录等核心证据,证明投保人故意未如实告知。同时,他还进行医学论证,引用临床数据表明高血压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以此强化保险公司拒赔的合理性。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查明投保人张XX在投保当日通过微信告知保险公司业务员高XX有高血压,但业务员未提出异议。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决双方保险合同继续履行。不过,童彬超律师的努力并非徒劳。他成功将医疗费赔付额锁定在合同约定的1万元年度限额内,相比原告主张的8万余元,减损约7万元,为保险公司控制了风险。
童彬超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对行业规则的深刻理解。他深知如实告知义务的严格性,以及保险人对代理人展业行为管控的重要性。此案也揭示了业务员展业过程中的口头放任行为对保险公司的不利后果,为公司后续完善销售合规流程提供了典型判例参考。
凭借在众多案件中的出色表现,童彬超赢得了诸多荣誉。他担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法律实务导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行业导师等职务,还入选了杭州市律协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于2019年被遴选进入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死刑案件辩护团队。他用专业和尽职,守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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