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殷XX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里,有个容易被忽略却至关重要的细节,那就是被告人殷XX具有认罪认罚、坦白、初犯偶犯等法定从宽情节。这个细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司法审判中,这些情节是法官量刑时会着重考虑的因素,能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
该案件中,被告人殷XX在禁渔期驾驶无证皮筏船,使用禁用的“地笼”在胶州XX海域进行非法捕捞,收网返岸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公诉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或承担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
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的徐靖松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其专业的判断力和敏锐的观察力,发现了这些法定从宽情节。他通过与被告人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固定了被告人认罪认罚、坦白以及初犯偶犯的相关证据。在庭审过程中,徐律师充分利用这些细节,向法庭阐述被告人的情况,强调这些情节应当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为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徐律师协助被告人在审理期间主动预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展现了被告人良好的认罪态度。这一行为不仅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创造了有利条件,也让法庭看到了被告人积极承担责任的决心。徐律师还协助被告人充分理解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为被告人争取了最大幅度的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考虑到被告人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且已积极缴纳环境资源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遂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对于广大读者来说,在涉及法律纠纷时,一定要重视自身是否存在法定从宽情节,如认罪认罚、坦白等,这些细节可能会对案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时,积极承担责任,主动履行义务,也能为自己争取更有利的判决。
徐靖松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非法捕捞案件中,他通过准确把握法定从宽情节,积极促成民事赔偿义务履行,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结果,展现了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值得当事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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