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个普通市民。2022年4月,他在某市兰山区某社区门前进行疫情防控工作,与进入社区的魏某发生了争执。争执中,两人发生撕扯,刘某用喊话喇叭殴打魏某头部,导致魏某头部出现创口。经鉴定,魏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事发后,刘某心里十分焦急,委托了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的许仙凤律师代理案件。
你可能会想,致人轻伤二级,这麻烦可不小。刘某面临着故意伤害罪的指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能要面临刑事处罚。而且对方受伤,赔偿问题也不好解决。
许仙凤律师执业超过11年,经验丰富。她接手案件后,先为刘某详细说明了责任关系,给予专业法律意见。在她的讲解下,刘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希望律师从中协调,并向对方当事人表达了歉意,表示愿意积极配合相关事项。许仙凤律师积极与双方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最终,检察院认为刘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犯罪情节轻微,刘某认罪认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刘某不起诉。
还有一起案件,牟某涉嫌非法经营罪。2023年6月5日,某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补查重报。原来,自2021年9月至12月,李某伙同曹某在牟某处多次购买笑气,涉案价值4万余元。但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牟某销售笑气的金额未能查清,其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在许仙凤律师的努力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决定对牟某不起诉。
另外,孙某故意伤害案中,孙某与被害人刘某案发前均租住在某市罗庄区李某家中。2021年6月,刘某酒后回到租处,因未带钥匙与孙某发生冲突,两人多次争吵、厮打,最终刘某因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家属起诉要求孙某赔偿各项损失92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孙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孙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许仙凤律师代理上诉程序。许仙凤律师与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沟通,搜集事发经过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有谩骂及欲伤害孙某的行为,但暴力程度相对较轻,对孙某造成的不法侵害未达到正当防卫必要限度。许仙凤律师指出刘某对本案发生及冲突升级有重大过错,应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最终,法院确认刘某亲属经济损失为46908.7元,孙某按60%的赔偿比例赔偿28145.22元。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判决下来后,刘某把相关的调解协议和判决书收进了文件夹,牟某也松了一口气,而孙某则按照判决开始服刑,案件都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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