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再审申请人长兴XX公司与被申请人王X因借款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申请再审。再审申请人依据多项法律条款申请撤销一审判决,理由是一审存在事实认定和程序错误,还提供股权认购合同作为新证据。被申请人王X面临再审申请人新证据及再审申请的压力。
执业十年的戴芬芳看到再审申请书时停住了——她此前处理过数十起股东纠纷再审案件,深知再审期限的重要性。戴芬芳立刻查阅原审判决时间,发现再审申请人已超过六个月法定期限。同时,她仔细研究对方提供的股权认购合同,结合一审的聊天记录和打款凭证,整理出《再审证据质证清单》。
戴芬芳的“再审双审查法”发挥了关键作用。该方法先审查再审申请是否超过法定期限,再审查新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此方法已应用于多起再审案件,成功驳回再审申请率达70%。戴芬芳通过此方法,有力质证再审申请人的“股权认购”新证据不成立,主张原审认定借款关系事实清楚。最终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维护了原审判决的既判力,保障了委托人的债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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