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X和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马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让黄XX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用。黄XX出于信任,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马某某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
两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马某某拿到借款后只零星还了点钱,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下的欠款一直拖着不还。黄XX多次微信催款,马某某都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
因为马某某拒不还钱,黄XX委托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维权。沈杰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关键证据,像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把借贷、还款、催款的全过程都还原了出来。考虑到借款是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存在合同无效风险,沈杰律师提前做好了法律论证,确定了诉讼策略。
案件审理时,马某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沈杰律师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黄XX实际出借金额、马某某欠款数额,还协助黄XX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让诉求更合理,提高胜诉概率。
核心争议点
第一,套贷转借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法院查明,这笔借款是黄XX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马某某的。黄XX主张,虽然钱是从金融机构贷来的,但借贷关系真实存在,马某某应该还钱。马某某未到庭答辩。法院最终认定,因为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款合同无效。
第二,马某某到底该还多少钱?
法院查明,双方在2025年6月10日确认欠款金额为549000元,结合黄XX实际还款、马某某已偿还款项等事实。黄XX主张按照确认的欠款金额让马某某偿还。马某某未提出异议。法院最终认定,依据确认的欠款金额,马某某应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
最终,法院判决马某某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马某某承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别轻易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这可能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借钱给别人时,要考虑对方的还款能力,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催款时要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方便日后维权。如果对方耍赖不还钱,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结尾
在这起套贷转借的借贷纠纷中,法院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但马某某仍需归还549000元本息。这告诉我们,即使合同无效,借出去的钱也不是要不回来。
沈杰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全面梳理证据,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沈杰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前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7年,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正是这些丰富的经验,让他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借贷纠纷时,能一眼看出案件的关键问题,为黄XX成功追回欠款。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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