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确认劳动关系纠纷这起案子。2024年,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承德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颜XX经承德XX公司雇佣人员介绍进入项目工地工作。然而,颜XX在工作时受伤,XX公司垫付了工资和医疗费。之后,XX公司认为自己与颜XX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承担责任,遂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认定,颜XX在XX公司承包的项目中工作,受XX公司员工管理,工资也由XX公司发放,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中,李岩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颜XX进行了有力辩护。他指出,颜XX受XX公司管理,工资由其发放,受伤后医疗费也由其垫付,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最终,法院驳回了XX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确认颜XX与XX公司自2024年X月2X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再看看另一起工伤待遇争议案件。张XX受聘于滦平XX矿业有限公司,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X个月。张XX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公司则认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已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数额过高。
李岩律师为张XX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认定工伤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书、考勤表和银行交易明细清单等,以证明张XX的工资情况和工伤事实。在庭审中,李岩律师指出,停工留薪期是法定的,公司支付的工资不能视为对停工留薪期待遇的替代。最终,仲裁委裁决自2025年11月12日起张XX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张XX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9205.5元。
这两起案件给咱们普通人提个醒。在工作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工伤,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保留好相关证据。遇到劳动纠纷时,不要害怕,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岩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劳动纠纷等相关案件150余件。正是多年的积累,让他在处理这两起劳动纠纷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维权策略。他凭借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打下的深厚法学功底,在面对复杂的劳动纠纷问题时格外从容。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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